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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箍筋制作管理的通知
烟建质监[2008]23号
各县市区质监站,市站各监督科、分站:
在近期的监督工作中,发现一些工程使用的箍筋不在现场制作,而是委托社会上的加工队伍在场外加工。针对这一现象,我站安排监督科、分站对在建工程的箍筋制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除芝罘、莱山两个分站外,其余监督科所监督的工程均有此类情况。
通过现场抽检检测,发现此类箍筋直径减小、伸长率降低。直径的减小,降低了箍筋的体积配筋率,直接导致箍筋的抗剪性能和箍筋对砼的约束作用降低。伸长率的降低严重削弱了钢筋的力学性能,给工程主体结构埋下了永久性的质量隐患。
经对其他县市区的初步了解,有近半数以上也存在这种情况。为加强箍筋的制作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质量,经研究决定采取如下措施:
一、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这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明察暗访,一经发现,立即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总承包单位原则上要在施工现场加工制作箍筋,以确保钢材进场复检结果的原始性和进场钢筋的唯一性。
三、特殊情况确需场外加工的,必须加强以下环节管理:
(一)监理项目部及监理人员要对外出加工箍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二)监理人员要按照旁站监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旁站记录,旁站监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要在旁站记录中签字确认。
(三)加工成型返回施工现场的箍筋,要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达不到规范标准的严禁用于工程中,并通过监理办理退场手续,形成退场过程记录。相关记录作为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